2025年10月10日,国内首部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团体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指南》(T/CECC 42-2025)正式发布实施。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春生律师凭借其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的实务经验与复杂项目处理能力,受邀参与指南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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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50+科技企业、250+专业人士共同参与起草编制,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应用与合规管理中的关键议题,规定了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和保护的基本要求,覆盖著作权、专利、标识以及商业秘密四大知识产权领域,深度剖析行业热点,以创新规则填补前沿领域空白,突出了系统性、实用性与前瞻性。

马春生律师此次参与起草工作,充分彰显其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的学术深度与实务牵引力,是业内对其专业判断与治理能力的高度认可,更体现了马律师对行业前沿规则的实质性贡献。未来,马春生律师将继续以专业所长服务行业发展,依靠前瞻视角与实战经验,推动多方协作与规则建设,助力企业与机构应对新变化。


《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指南》全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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