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工智能与著作权保护”博士研究生论坛在南京成功举办。活动由南京师范大学主办,己任律师事务所为协办单位之一,董雪、郭晨辉受邀出席,分别参与实务分享和圆桌论坛环节,围绕人工智能与著作权保护相关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在圆桌讨论环节,郭晨辉认为,从学习-输出的角度上,每个人都是“人工智能”。他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并不具有著作权可行性,并指出人工智能生成物若足以替代原有作品即应当保护,若不足就无需考虑。

两位嘉宾的发言分别从典型案件与理论路径出发,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边界划定及未来制度设计提供了具有实践参考价值的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