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己任律师事务所代理日本组合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组合化学”),在两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中,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全部有效的审查决定涉案专利发明名称为“5-烷氧基-4-羟基甲基吡唑化合物的制备方法”,涉及保护组合化学新型除草剂砜吡草唑的重要中间体化合物。这两起案件由合伙人夏锋马春生杜晓宽律师带领团队成员殷超叶子祎王雨璐赵启明律师主办。

案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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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化学为全球领先的农用化学品公司之一,拥有超过70年的除草剂产品制造经验。其明星除草剂产品砜吡草唑,自2011年上市以来,以其广谱、高效、低用量、有效期长等特点,在农化市场上的地位日益提升,成为全球主流作物杂草防治的重要选择。组合化学拥有全球专利组合,包括但不限于与砜吡草唑除草剂中间体化合物和制造方法相关的中国专利。

2014年11月12日,组合化学的涉案专利在中国获得授权,专利名称为“5-烷氧基-4-羟基甲基吡唑化合物的制备方法”,专利号为ZL201210121587.2。涉案专利系组合化学在中国获得的涉及砜吡草唑除草剂中间体化合物的核心专利。

2024年6月以及2024年8月,己任律师事务所代理组合化学,针对安徽某农业公司、杭州某化工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安徽某农业公司、杭州某化工公司先后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针对涉案专利的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近日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全部有效。

案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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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任律师团队在医药及化工领域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和侵权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案中,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在分析涉案专利、请求人的无效理由以及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针对本领域所涉及特有的新颖性、创造性以及权利要求的支持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

己任律师团队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特别是复杂技术类专利无效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本案涉及保护组合化学新型除草剂砜吡草唑的重要中间体化合物,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全部有效,也表明中国在专利领域的保护水平,获得世界范围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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