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10日,第六届知产前沿医疗器械论坛(IFMF 2026)在苏州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知产前沿、YIP Events主办,己任律师事务所提供支持。

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春生律师、资深律师喻茂铭分别参与大会第一天的主题发言与圆桌讨论环节。两位律师立足专利争议解决的一线实践,系统分享医疗器械企业在专利维权与应诉中如何统筹多程序协同、平衡法律判断与商业决策的策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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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论坛以“械联万物·知产先行”为主题,大会汇聚多位医疗器械企业IP负责人、法务总监、研发管理者,以及从事出海合规、专利代理或投融资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会议期间深度解析了专利无效审查要点、惩罚性赔偿适用、UPC临时禁令应对、FDA 510(k)及FTO实务等核心议题,直击医疗器械企业从国内布局到全球博弈的痛点。


主题发言:企业专利诉讼策略之全链条维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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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生律师在知产前沿医疗器械论坛上,发表了关于《全链条维权模式》主题演讲。马春生律师围绕企业专利维权的多程序协同策略,系统梳理了专利行政执法、民事侵权诉讼、专利无效、专利权属纠纷及技术秘密侵权等多条维权路径,并结合团队近年来办理的多个实战案例,深入阐释了"全链条维权模式"的核心逻辑与实操要点。

专利维权不应局限于单一的民事诉讼,而应构建“专利行政执法—民事侵权诉讼—无效宣告程序”三位一体的全链条维权体系。三种程序各有特点且可交叉配合:行政执法程序时间快、行政机关有权到现场收集证据,但其不足在于不能直接判赔,只能调解赔偿金额;民事侵权诉讼程序完整、可同时请求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无效宣告程序通常由被诉侵权人提起以对抗专利权人,但专利权人也可主动利用该程序去挑战竞争对手的专利。马律师强调,企业应充分运用不同程序之间的联动关系,实现维权效果最大化。

己任代理的多个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全链条或者多链条维权模式取得的良好的效果。在博斯特系列维权案中,团队通过行政执法程序立案后,应对对方提起的专利无效程序并维持独立权利要求有效,随后行政裁决认定侵权成立并经历行政诉讼维持,同步推进的民事侵权诉讼也取得有利结果。在FMC农业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诉四川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中,一审法院适用了专利法规定的最高倍数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进一步提高赔偿总额并判令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在关联的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权有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撤销该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维持专利权有效。

马律师建议企业建立跨程序协同的维权思维,在侵权诉讼启动的同时评估无效宣告的可行性,并视情况引入行政执法程序,以及相应的专利权属以及技术秘密的策略。当然,在维权的同时,也需注意避免滥用知识产权程序。


圆桌讨论:知产纠纷中的攻守道——企业视角下的专利诉讼策略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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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茂铭律师作为圆桌嘉宾,从律师服务企业的实践视角出发,围绕医疗器械企业如何系统看待专利诉讼的攻与守,分享了一套兼顾法律判断与商业决策的分析框架。

喻茂铭律师指出,专利诉讼不应被视为一个孤立的法律程序,而应回归企业的商业目的、产品周期与长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来审视。企业在决定主诉或应诉前,需要从法律可行性、商业价值与业务承受力三个维度进行系统研判,既要评估专利稳定性、侵权比对清晰度与证据可得性等法律基础,也要明确诉讼究竟是为阻止对手进入核心市场、争取许可收入还是对市场侵蚀做出反击,同时还需考虑医疗器械行业特有的研发周期、注册监管、集采供应及医院渠道维护等业务因素。在攻守策略的选择上,他强调企业应避免两个极端,既不能将诉讼完全法律化,也不能将其简单视为商业博弈工具而忽视法律基础。进攻端,需确保权利基础稳固、侵权证据扎实,且诉讼目标与企业商业战略一致;防守端,被诉后不应急于"打到底"或"立即和解",而应从法律风险、产品风险、业务冲击和谈判空间四个维度做出动态评估。

喻律师特别提到,医疗器械行业的专利诉讼区别于一般技术类案件,产品涉及注册审批、医院入院及经销体系等多重环节,一旦被禁售,影响可能波及企业在集采体系中的整体信誉。因此,规避设计也并非简单的技术替换,还需同步考虑注册变更、质量体系调整等合规成本,需打通法律、研发、注册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壁垒,做出综合判断。他同时建议企业将专利诉讼视为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一次压力测试,借此审视FTO排查、竞品专利监控、高价值专利保护及宣传材料合规审查等环节是否到位,并关注非核心专利资产通过许可或交易实现货币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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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任律师事务所团队从实战出发,系统展示了专利全链条维权的方法论与医疗器械行业知产诉讼的专业洞察,为与会的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了兼具法律深度与商业视野的专业参考。己任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耕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助力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全球知产竞争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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