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湾区峰会

2021·首届


2021年10月29日下午,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主办,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承办,深圳市南山区创新发展促进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执行,南山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支持的首届商业秘密保护湾区峰会在深圳市南山区成功召开。

峰会主活动上发布了“2020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己任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代理案件《刘某炎侵犯商业秘密荣获首位推荐名录,该案为典型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入选“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刘某炎侵犯商业秘密案

 事件简介

2019年2月,被告人刘某炎借旅游之机驾车来到惠来县靖海镇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涉案风电机组安装现场,穿着事先购买的供应商工作服,携带事先准备的相机、激光测距仪等工具,冒充供应商工作人员混入正在安装的风电机组内部,对机组内部结构、相关设备进行测量和拍照,共计拍摄照片617张及录制15个视频,被发现后在逃跑中被抓获。涉案风电机组于2019年成功吊装首台样机,自主研发及许可费数额合计6170万元。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因被非法侵入造成检测费及误工费损失合计714476.34元。刘某炎作为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有同类竞争关系的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技术团队负责人及工程师,经预谋及盗窃手段非法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依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2020年6月29日,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判,判处刘某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 事件点评

本案为典型的“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入选“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惩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是鼓励企业创新驱动,制裁故意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犯罪的必要之举。本案涉案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实用性和价值性,犯罪意图明显,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危害较大,法院依法对涉案行为人作出有罪判决,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对整个行业起到规范作用,充分体现法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利于优化广东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荐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己任(深圳)律师事务所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