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翰雄律师在互联网竞争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的大多数诉讼案件都成为了各级法院的典型案例。例如:北京微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2)粤民终4541号〕荣列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和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贝壳网房源数据抓取行为保全案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主编《中国数据要案》一书精选的十五个案例之一〔(2021)京0108民初9148号〕;腾讯诉昊雄公司、麦禾云商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荣列2022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2020)川01民初192号〕;“友个总管”微信营销软件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2年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2022)粤73民终3641号〕。
张翰雄律师取得了许多互联网企业客户的深度信任,在疑难复杂非标诉讼案件中经常得到客户的青睐。张律师服务的客户覆盖了阿里、腾讯、京东、蚂蚁、高德、贝壳、广联达、OPPO、微博、脉脉等头部互联网企业,办理的案件类型也囊括了数据抓取、商业秘密、商业诋毁、恶意不兼容、流量劫持、网络黑灰产、恶意干扰、个人信息保护、虚假宣传等类型。
张翰雄律师能够与互联网企业法务、技术、业务人员,以及鉴定、评估等外部专家形成合力,促成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例如,张律师代理的高德地图诉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抓取、存储、传播“拥堵延时指数”大数据产品案,借助数据许可费评估撬动了1250万元的高判赔;在雪球网诉AI淘财数据抓取反不正当竞争案中1950万索赔被深圳中院全额支持;在脉脉诉上海微某家公司非法抓取人脉数据案中,凭借深挖技术证据帮助客户取得500万元的顶格法定赔偿。除上述案例外,还有多个案例亦斩获百万元级别的判赔。
张翰雄律师在企业商誉、著作权、商标权保护领域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例如,在企业商誉保护领域,张律师办理的网络平台非同业经营者商业诋毁案(高德地图诉某自然人李某)荣获2024年北京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还为高德地图、微博、广联达等公司代理了多件商业诋毁和侵害名誉权类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结果;在著作权领域,张律师在浙江高院帮助贝壳首次认定VR图、房产实勘图、户型图构成作品并获得300万元高额和解金。
专业文章
《干货 | 浅析数据爬取行为的刑事风险及防范思路》,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O6y8sB92l_lOQAHPuozxA
《个人信息典型案例——个人信息保护执法新趋势》,收录于 LexisNexis 中国法律透视,链接:https://hk.lexiscn.com/law/articles-416143.html
涉数据不正当竞争诉讼
北京微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博)诉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抓取、使用微博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表微博获得2000万元高额判赔,荣列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和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贝壳网房源数据抓取行为保全案,帮助贝壳平台获得立即停止抓取、传播贝壳房源数据的罕见行为保全裁定,并实际获得500万元高额赔偿。该案荣列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主编《中国数据要案》一书精选的十五个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和北京海淀法院“十件涉网络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此后,在贝壳网针对其他三个类似目标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先后取得130万元和解、300万元和解和150万元赔偿,合计为贝壳获得实际回款近1000万元;
高德地图诉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抓取、使用高德“拥堵延时指数”高阶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表高德获得1250万元高额判赔;
雪球网诉AI淘财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案,代表雪球网获得1950万元高额判赔,该案庭审系2024年4.26知识产权日示范庭审;
脉脉平台诉上海微某家公司、上海励某公司等抓取、使用人脉数据案,是适用2025年修订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专条”的首批案件,代表脉脉平台获得500万元判赔(二审进行中)。
网络不正当竞争诉讼
代表夸克起诉搜狗输入法利用“AI问汪仔”实施AI搜索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案,标的额1亿元,一审正在审理中;
腾讯诉昊雄公司、麦禾云商公司等涉微信黑灰产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表腾讯取得4000万元高额判赔,荣列2022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友个总管”微信营销软件不正当竞争案,代表腾讯取得300万元高额判赔,入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2年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
代表广联达公司应对深圳建信云公司提起的BIM软件恶意不兼容、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系列诉讼,取得全面胜利,建信云公司诉讼请求均被驳回;同期代表广联达公司提起商业诋毁反制诉讼,一审取得胜诉,帮助广联达公司逆转不利局面。
帮助高德打击某手机厂商恶意后台关闭通知权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凭借充分的前期鉴定、取证准备,帮助高德迅速取得有利和解条件结案;
代表OPPO起诉腾讯应用宝恶意干扰EID功能运行案,一审正在审理中。
企业商誉保护类诉讼
代表高德地图诉李某商业诋毁案,成功将利用捏造视频引流推广的个人抖音账号运营主体认定为经营者,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范畴,荣获2024年北京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代表高德地图诉雷某侵害名誉权案,成功打击“春秋笔法”“恶意嫁接”型网络黑稿;
代表微博起诉湖南蚁坊公司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案,以及长沙晚报侵害名誉权案,以有利结果结案。
传统知识产权案件
为美国旅安有限公司(TSA海关锁商标权人)在中国地区商标、企业名称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和侵权打假事务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为某美国水烟厂商针对国内OEM代工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提起商标无效宣告,成功将恶意抢注商标予以无效;
为多家企业代理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撤三。
互联网领域非诉讼项目
为两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出具数据刑事风控法律分析报告;
为蚂蚁集团提供涉数据、AI、个人信息领域的综合合规咨询服务,帮助蚂蚁集团搭建数据抓取合规评估框架。
执行及衍生民商事案件
代表微博针对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行及系列撤销权诉讼、股东出资诉讼,已帮助微博实际回款300余万元。
> 知识产权
> 网络法
> 竞争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西班牙语学士
中国律师资格
中文、英文